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现有总股本的 0.12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手续,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6 人,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52.08 万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31%。现将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历次变动情况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公示期
为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
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2.60 万股,本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
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187 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购注销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2023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42.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的 1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52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 名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3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6 元/股。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43 万股;符合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0 人,拟行权数量为
销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2024 年 6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 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
议案》。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议案,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 人,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0 万份。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 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83 万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143 人,拟行权数量为 44.25 万份,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 人,拟行
权数量为 2.76 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2 万股。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126 人,拟行权数量为 52.08 万份,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44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激
该次行 该次取消 该次变动后 该次变动后 该次变动
励对象
变动日期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 后激励对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减少人
(万份) (万份) (万份) (元) 象人数
数
登记过程中 1 名激
励对象放弃
调整价格
— 35.20 37 154.00 11.52 150 37 名激励对象离职
条件成就
调整价格
— 4.55 7 103.25 11.22 143 7 名激励对象离职
条件成就
调整价格
— — — 59.00 10.82 143
益分派调整价格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第三个
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第三个行权期自 2026 年 2 月 10 日开始。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满足行权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件的说明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任一情形,满足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行权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任一情形,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满足行权条件。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与 2022 年相比,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 司 2025 年 营
以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除非经常
业收入增长率为
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扣除非
司层面的业绩考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核要求。
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 2025 年 度 个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人考核评价结果
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
均为“合格”,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满足个人层面的
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绩效考核要求。
司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期
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详见《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本次行权安排
股本 0.1231%;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 本次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权激励计
职务
票期权数量(万份) (万份) 划已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核心骨干人员
(126 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期间内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在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至股份登记完成的过程中,原
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激励对象人数由 188 名调整至 187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0.00 万份
调整为 189.20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因公司已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77 元/份调整为
因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52 元/份调整为
因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22 元/份调整为
因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整为 10.82 元/份;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 44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涉及的 39.75 万份股票期权已由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注销完毕,
另有 17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6.92 万份由公司审议注销,尚待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行权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20,800 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本次行权;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038,542 11.59% 0 49,038,542 11.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167,582 88.41% +520,800 374,688,382 88.43%
三、总股本 423,206,124 100.00% +520,800 423,726,924 100.00%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出资款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5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止,
公司已收到 12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行权款合计 5,635,056 元,
其中计入股本 520,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14,256 元。本次行权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 423,206,124 元变更为 423,726,924 元,股本由 423,206,124 元变
更为 423,726,924 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后,公司净资产增加 5,635,056.00 元,其中:股本增加 520,800.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5,114,256.00 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
益率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将等待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
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
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
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
务。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
购注销、调整、行权及解除限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回购注销及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