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进行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24 名离职,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5 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
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外,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825,75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