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139 人;
? 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86.6883 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
? 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77 元/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139 人申请办理 86.6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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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
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告时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小计 14.3580 5.74% 0.05%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3 人) 210.6370 84.25% 0.76%
预留部分 25.0050 10.00% 0.09%
合计 250.00 100.00% 0.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的 20%。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预留授予部分是否包含上述人员依
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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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5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30%
首次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 30%
首次授予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
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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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4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
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30%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45%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60% 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以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
An≤A<Am 80%+(A-An)/(Am-An)*20%
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2024)” 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
挂钩,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X) X≥80 分 60 分<X<80 分 X≤60 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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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1 月 1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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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29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中 4 人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
归属,需作废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3381 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7671 万股,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 139 人。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公司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由 23.53 元/股调整为 22.77 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
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一个归属期 40%
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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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的 4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因此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12 日。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 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6)第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4年的净利 662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各年度 年净利润为 10.45 亿元, 剔除股份支
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A,首次授予的限制 相比 2024 年净利润 4.50 亿元增长
率为 138.42%,达到了业绩考核目
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标值(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净利润增长率
考核年度 100%。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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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完成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度
A≥Am 100%
An≤A<
Am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2024)”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An)的,则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
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考核结果
X≥80分 60分<X<80分 X≤60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X)
(2)4名激励对象2025年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Y)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 属比例为80%;
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剩下的135名激励对象2025年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绩效考核结果:X≧80分,个人层面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归属比例为100%。
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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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已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本次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股票总量
(万股)
(万股) 的百分比
一、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小计 14.3580 5.7432 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7 人)
合计 217.5660 86.6883 39.84%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归属相关事宜。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除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外,其余授予的 13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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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沈婕女士和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邢秉鹏先生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同
时,《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豁免适用情形:“股权激励有关授
予、登记、行权”不视为短线交易行为。因此公司可正常为沈婕女士和邢秉鹏先
生办理本次股票的归属事宜。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86.6883 万股,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
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因
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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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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