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东方证券对东田微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5,84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490.9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49.02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0,349.02
项目投入 B1 19,010.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19.1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504.27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82.48
项目投入 D1=B1+C1 27,514.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01.63
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836.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
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分行云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3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云集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0020829200888869 18,134,135.55 募集资金户
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2010020814200006038 70,000,000.00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东城支行
合计 158,362,128.6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6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14,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 购买金额 到期年化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万元) 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客户大额
东莞万江支行
存单(12 个月)
招商银行单位
招商银行宜昌
分行云集支行
年第 1762 期
招商银行单位
招商银行宜昌
分行云集支行
年第 5438 期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客户大额
东莞万江支行
存单(3 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14,000.00
万元,其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3-275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东田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田
微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
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
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田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东田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349.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04.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14.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例
承诺 投
是否已变
资项 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调 整 后 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和超 募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资金 投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向
承诺 投
资项目
光学 产
品生 产 2026 年 5 月 31
否 38,000.00 28,349.02 8,503.04 16,750.53 59.0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地 建 日
设项目
光学 研
发中 心 2026 年 5 月 31
否 7,000.00 5,000.00 1.23 3,646.34 72.9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 项 日
目
补充 流
否 7,000.00 7,000.00 7,117.57 [注]101.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承诺 投
资项 目 52,000.00 40,349.02 8,504.27 27,514.44
小计
“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昌东田微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南昌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合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金开集团有限
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需要按照公司需求建设厂房及配套,并按照约定条件租给公司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设。目前,上述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公司已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募投项目建设。
(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
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光学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合计人民币 4,431,161.37 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
使用情况出具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2〕3-416 号),截至目前,上述置换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 14,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1.4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 1,836.21 万元尚未使用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将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何 浩 高 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