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
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
步促进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其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单日最
衍生品投资 获批额度 报告期内单日最高 期末占用额度金
高余额是否超过
类型 (万元) 余额(万元) 额(万元)
获批额度
金融衍生品 30,000 0 0 否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
风险: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的风险。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对金融衍生
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
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
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
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
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姜 磊 李宗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