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豪美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16.57 万
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到位,
上 述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业 经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容 诚 验 字
[2022]230Z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98.20 万元;
(3)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本期收回净额为 3,000.00 万元。
(4)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0.85 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2.5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2,118.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
司(现已更名为“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
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建门窗”)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
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堃工程”)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
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及子公司贝克洛
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实
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豪
美”)。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与国泰海通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
海通作为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安徽豪美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811090101370138807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8110901012101379183 0.0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8110901012501389005 -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8110901013401578040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088887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133515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193930 -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芜湖片
区)支行
合计 2,118.3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69,566.4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余额 4,000.00 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 7,000.00 万元,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81,316.57 2,098.2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87.23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761.05 69,566.44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60%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度(%)(3)= 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大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计效益
(2)/(1) 态日期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
是 8,962.57 1,199.98 428.88 1,199.9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是
化建设项目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
是 22,042.25 75.17 - 75.1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是
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
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 是 - 21,973.82 - 16,904.75 76.93 45,531.90 否 否
技术改造项目
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 2023 年
否 27,395.18 26,311.75 - 25,717.22 97.74 58,709.03 不适用 否
项目 6 月 30 日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 2026 年 9 月 30
是 - 7,787.23 1,669.32 1,669.32 21.44 不适用 - 否
东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000.00 24,000.00 - 24,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2,400.00 81,347.95 2,098.20 69,566.44 85.52 - 104,240.93 - -
合计 82,400.00 81,347.95 2,098.20 69,566.44 85.52 - 104,240.9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1.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变更,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2. “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58,709.03 万元;3. “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
(分具体项目) 实现的营业收入 45,531.90 万元;4.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0 年规划,拟由科建装饰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60 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深与门
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科建装饰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现有产能足够满足零
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无需新增产能。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21,973.82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内
变化的情况说明 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由于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的调整,以及业务板块对信息系统的定制化需求、信息技术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的实施进度较慢。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当前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区域化深度布局已成为汽车产业链企业提升核心竞争
力的关键路径。为响应整车厂对本地化配套的要求,有效覆盖长三角地区这一全国汽车产业核心集群的市场需求,强化与现有重点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大幅
降低交付周期与物流成本,提升客户服务及时性及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安徽芜湖地区建设汽车轻量化材料加工基地,依托当地资源优势辐射长三
角及华东区域市场,构建“贴近客户、成本优化、技术协同”的区域竞争优势。为此,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豪美新材,主要包括“营销运营中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其中“营销运营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在上海、
郑州、成都建设营销运营中心及其展厅;“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为满足子公司贝克洛营销及运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资源配置,便利公司对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的管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施地点变更情况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
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豪美精密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天堃工程。吸收合并完成后,豪美精密继续存续,天堃工程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
施方式调整情况 天堃工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豪美精密依法继承,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
豪美精密、天堃工程变更为豪美精密,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无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
议案》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4,000.00 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 7,000.00 万元,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无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各项资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2. 根据签订的项目建设、采购合同,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在项目验收投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支付
周期较长。3.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附表 2: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目 资金总额 入金额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2)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1)
年产 2 万吨铝合金
高端节能系统门
型材及 200 万套部 2024 年
窗幕墙生产基地 21,973.82 - 16,904.75 76.93 45,531.90 否 否
件深加工技术改造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项目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营销运营中心与 2026 年
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9 月 30 日
合计 - 29,761.05 1,669.32 18,574.07 62.41 - 45,531.90 - -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0 年规划,由子公司科建
装饰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60 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
周转,科建装饰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
完成,科建装饰的产能将仅用于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产
能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能利
用率和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产
能瓶颈问题逐步凸显。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决定不再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
产线以及 180 台/套 CNC 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
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以上信息均已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2023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由于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的调整,以及业务板块对信息系统
的定制化需求、信息技术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
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较慢。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拟对该募
投项目进行变更。由于当前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区域化深度布局已成为
汽车产业链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为响应整车厂对本地化配
套的要求,有效覆盖长三角地区这一全国汽车产业核心集群的市场需求,
强化与现有重点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大幅降低交付周期与物流成本,提
升客户服务及时性及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安徽芜湖地区建设
汽车轻量化材料加工基地,依托当地资源优势辐射长三角及华东区域市
场,构建“贴近客户、成本优化、技术协同”的区域竞争优势。因此,公司
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 年 9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以上信息均已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披 露 的 《 关 于 变 更 部 分 可 转 债 募 投 资 金 用 途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 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45,531.90 万元,未达到预计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业收入原因系市场竞争、以及产品产能释放进度等因素共同导致的。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尚未完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范心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