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 募资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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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027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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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027 号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天服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天服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中天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天服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027 号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中天服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天服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仅限出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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