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
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东申
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所造成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外汇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拟开展外汇资金业务概述
在人民币兑外汇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
风险,公司拟开展以下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
针对出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人民币的结汇汇
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针对进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锁定未来人民币兑外汇的购汇汇
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部分币种在当地
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
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低风险衍生工具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
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
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
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损益。
况下,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汇时的成本支出。
的汇兑损益。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 公司釆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
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
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的相关项目中。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与防范
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
司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 伏江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