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保荐机构”)作
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固特”)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5 修正)》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德固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网下
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4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3,456.01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68.99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JNAA40009)。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 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备注
号 金额 金净额
节能装备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
合 计 45,350.70 17,568.99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55.79 万元,其中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555.79 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1,500.00 万元。
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
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
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珏 方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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