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悍高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90 号”文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
号)。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
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17,354,300.00
减: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1,153,584.89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487,626.77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428,185,042.89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减:本年已使用金额 21,485,151.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7,018,147.0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018,147.09
注: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
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悍高家居”)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悍高家居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
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顺德杏坛支行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佛山顺德大良支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佛山容桂支行
广东悍高家居科技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合计 77,018,147.09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21,988,711.46 元,置换金额为 412,606,977.62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自
募投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投
承诺投资总额 有资金金额
资项目金额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370,000,000.00 371,617,831.69 370,000,000.00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00.00 37,763,902.15 30,000,000.00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20,000,000.00 12,606,977.62 12,606,977.62
合计 420,000,000.00 421,988,711.46 412,606,977.62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核 , 并 出 具 《 鉴 证 报 告 》( 华 兴 专 字
[2025]21005441091 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77,018,147.09 元,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占募集资金净额 15.08%,该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
进度陆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062.2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0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09.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 2026 年
否 37,000.00 37,000.00 37,000.00 37,000.00 100.00% 20,867.93 是 否
基地 12 月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1,405.63 1,405.63 70.2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000.00 42,000.00 41,405.63 41,405.63 98.58% 20,867.93
超募资金投向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 2026 年
否 9,062.26 9,062.26 2,003.58 2,003.58 22.1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地 12 月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062.26 9,062.26 2,003.58 2,003.58 22.11%
合计 51,062.26 51,062.26 43,409.21 43,409.21 85.01% 20,867.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5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月调整到 2026 年 12 月,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合计 9,062.26 万元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悍
进展情况
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继续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规模和质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
资金(含利息)7,701.81 万元,剩余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将继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强 强 曾 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