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恒威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2025 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衍生品 获批额度 2025年度内单日最 期末余额 是否在获批额 是否处于获批
投资类型 (万元) 高余额(万美元) (万美元) 度内开展业务 额度使用期限
期货套期
保值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险:
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
损失。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
而造成风险。
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
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
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
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
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
的执行。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恒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公司 2025 年度
未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
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森鹤 张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