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节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
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等方式,对晶雪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502号《关于同意江苏晶雪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币33,2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78,210,000.00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
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78,21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4,507,304.07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534,091.45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992,576.52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619,874.78
减:已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874,017.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21,885.64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
专户银行 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江苏晶雪节能科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苏晶雪节能科
司常州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21,885.64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921,885.64元(包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465号报告。除此之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
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于2023
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结项项目围护系统结构及新
材料研发中心节余募集资金1,896,940.10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和节能保温板材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921,885.64元
(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423号),认为:晶雪节能董事会
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雪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
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15,721.75 67.1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204.1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1) 期 大变化
变更)
节能保温板材 否 25,011.20 12,721.75 50.60 12,370.53 97.24 2022-12-31 2,955.15 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 否 3,990.80 3,000.00 16.56 2,833.61 94.45 2022-12-31 否
(注1) (注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6,000.00 - - - - - - - -
合计 - 35,002.00 15,721.75 67.16 15,204.14 96.71 - 2,955.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
况
发行费用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无
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8月结项,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3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结项项目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节余募集资金1,896,940.10 元(其中含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和节能保温板材项目募集资金3,977,077.00元转出,用于公司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921,885.64元,其中待支付款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为670,000.0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构建良好的研发体系,增强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能力,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
持,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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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
叶云华 倪智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