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青
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柏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
定,对三柏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 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943,979 股,每股
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 000046
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7,153.30 万元,其中:
剩余募集资金 153.3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47,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
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截至公告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含)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公司银行贷款
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合计节约 400.00 万元财务费用(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
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
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柏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
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凤滨 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