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国林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华福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国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
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50,000 股,每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0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7,367,000.00 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498,000.00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35.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实际缴入的股款金额为人民币 321,150,622.64 元。公司自 2019 年 7 月 17 日起至
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9,084,905.52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共 15,941,902.20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共
账户利息收入 507,487.86 元。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914,521.06 元,通过募
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3,525,704.49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共 10,719,710.48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
到 保 本 型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收 益 3,815,358.58 元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利 息 收 入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45,632,863.05 元,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10,719,710.48 元,永久补偿流动资金共 5,090,664.27 元,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45,632,863.05 元 ,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共
息收入 920,617.81 元。
金共 362,774.98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427,961.35 元。
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9,307,459.0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共 8,291,401.60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23,370.62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
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要求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青岛国林科技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青岛四方支行
青岛国林科技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青岛四方支行 37150198641000000945 -
青岛国林科技集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团股份有限公司 岛分行 810200101421022493 -
青岛国林科技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团股份有限公司 岛分行 522010100101123371 -
合 计 -
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和审
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506号)。会计师认为国林科
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国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磊 郑岩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8,4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307,459.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0,268,106.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9年度: 59,526,996.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0年度: 84,575,490.78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金投向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态日期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9,307,459.07 97,026,131.66 97.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标改造项目
否 112,577,000.00 112,577,000.00 72,217,555.54 64.15 2022/2/28 不适用 否 否
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8,498,000.00 308,498,000.00 9,307,459.07 260,268,106.26 84.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进度的议案》,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迟延,后续工程进度、设备安装调试均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进展缓慢,公司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优化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该项目完工日期调整至2022年2月28日。
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投入及置换情况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912,430.14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914,521.06元,合计15,826,951.2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
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
出。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账户余额5,090,664.2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
公司于2022 年3 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 年4 月15 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5,034,255.1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含利息收入)362,774.98元,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
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 年8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
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291,401.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无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