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专字[2026]26002600050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2600050 号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魅视科技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魅视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魅视科技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