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贝泰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774.95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 134,920.67 万元。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金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合 计 153,469.01 153,469.01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确定的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投入募集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总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
合计 153,469.01 157,051.44 102.33%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
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6,000 万元。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
目”的专用募集户中。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超募资金专户。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超募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超募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超募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超募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超募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2027年5月22日 2029年5月22日
注: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36,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
已投入资金68.58万元。
(二)超募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
工厂二期项目”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
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块(总面积 76 亩),该地块为项目原规划核心用地。地块移交后,公司启动项目
前期勘察、规划方案深化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
整体布局合理性、土地利用完整性、后续产能扩容预留空间等实际经营需求,为
进一步提升项目长期运营效益、实现募集资金高效使用,综合研判提出规划优化
方案:拟在原购置 KCG2023-5 号地块基础上,结合相邻零星地块进行整体规划,
实现项目用地连片规整,提升建设实施便利性,为公司后续发展预留合理空间,
更好匹配公司长期战略布局。
因项目用地建设规划布局及实施安排等事项相应调整,需与属地管理部门进
一步沟通并重新完善项目投资相关条款等相关手续,预计项目建设进度将相应进
行推延。
(三)保障超募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确保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按调整后期限顺利完成,公司将采取以
下保障措施: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的项目规划优化、外
部沟通流程以及实际建设安排等因素等影响,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规范、稳妥、
高质量实施,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贝泰妮
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9 年 5 月 22 日。
五、超募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募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超募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超募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进
行延期。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贝泰妮集团中
央工厂二期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同意本次超募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王东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