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项目
(万元) 况 (万元) 况
营业收入金额 36,537.08 42,812.5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69.49 945.4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
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并日的收入。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569.49 945.4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
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
虚假收入等。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