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佳伟创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捷佳伟创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上述资金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捷佳伟创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
价格为 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 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120.04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2,613.15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76,113.84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度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
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
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
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
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
设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 104,760.36 106,095.94 86,631.26 -
注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
建设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注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 5: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
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 6: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
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备注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化项目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
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
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项目
合计 248,120.04 248,404.59 175,981.90 -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延期,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延期,同时将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
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65.1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捷佳伟创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 同期基准利率(3.00%)计算,公
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1,800 万元。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随着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捷佳伟创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捷佳伟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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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陶龙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