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佳伟创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捷佳伟创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捷佳伟创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
价格为 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 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120.04 万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1,254.9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923.04 万元;2019 年度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107.04 万元;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49.97 万元;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29.26 万
元(已扣除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购买土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6,974.70 万元);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833.53 万元;2025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2018 年至 2025 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4,588.82
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33 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106.39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10.22 万元。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700.95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700.95 万
(2)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281.98 万元;2022 年度直接投入募
元;
集资金项目 44,815.61 万元;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611.30 万元;
目 16,928.13 万元;(3)2021 年至 2025 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6,190.84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加上募集资金总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4.55
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 67,555.05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捷佳伟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10 月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截至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构国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注销国
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
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
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
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
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
银行存款
金暂时补流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
池片设备(新型半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
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公司深圳桃源居支 748470871063 -
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行
目
深圳市捷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伟创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
项目
装备股份有 滨海支行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
公司深圳桃源居支 7666708699493 -
络建设项目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装备产业化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炉及 PECVD 设备生
产线建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生产线建设项目
常州捷佳创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
精密机械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电池湿法设备
限公司 81105010119013995864 -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及配套智能制造设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106,102,207.91 106,102,207.91
注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束,账户 761470858635 已于 2021 年
销户;
注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终止,账户 79190078801700000249 已于 2022 年 11 月注销;
注 3:2021 年 1 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
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注 4: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结束,账户 8110501011901399586 已于 2022 年 8 月销
户;
注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其中: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
银行存款
暂时补流
深圳市捷佳 中国民生银行
伟创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63291445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21,375.45 1,121,375.45
装备股份有 深圳罗湖支行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银行股份有限 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 109,684,696.05 109,684,696.05
公司深圳分行 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564,744,463.06 14,744,463.06 550,000,000.00
分行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
常州捷佳创 中国建设银行
精密机械有 股份有限公司 -
限公司 深圳机场支行
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
产业化项目)
合计 675,550,534.56 125,550,534.56 550,000,000.00
注: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束,账户 44250100004600002981 已于 2024 年 8 月销户。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
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86,631.2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
见附表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
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3,902.8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
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
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
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
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
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
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
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
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市坪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深圳市坪山区金 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实施地点 辉路与锦绣东路 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交汇处西北角 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
设项目 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
币 4,260.15 万元。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
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
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
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
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
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
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
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
币 63,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
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
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
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
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
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
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
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98,784.95 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
等。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
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
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
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
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
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5,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
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余额为 12,106.3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
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尚未确定最终使用用途。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
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
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65.16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
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捷佳伟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无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公司重新
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
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实际募集 调整后投入
项目 项目类别 增减情况
金投入金额 资金 资金情况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4,221.21 4,221.21 6,329.20 2,107.99
池片设备(新型半
设备购置 2,255.34 2,255.34 147.35 -2,107.99
导体掺杂沉积工艺
铺底资金 2,770.66 2,770.66 2,770.66
光伏设备)制造生
产线建设项目 小计 9,247.21 9,247.21 9,247.2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4,190.99 4,190.99 7,112.49 2,921.50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设备购置 3,060.82 3,060.82 139.32 -2,921.50
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铺底资金 2,475.18 2,475.18 2,475.18
目
小计 9,726.99 9,726.99 9,726.99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1,210.13 483.94 2,666.28 2,182.34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 设备购置 3,178.24 3,178.24 995.90 -2,182.34
生产线建设项目 铺底资金 1,875.73 1,875.73 1,875.73
小计 6,264.10 5,537.91 5,537.9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2,420.11 2,420.11 7,489.52 5,069.41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设备购置 12,595.41 12,595.41 7,526.00 -5,069.41
项目
铺底资金
拟用募集资 实际募集 调整后投入
项目 项目类别 增减情况
金投入金额 资金 资金情况
小计 15,015.52 15,015.52 15,015.52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
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
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
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
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
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
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
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资
项目类别 实际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投入金额 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8,616.81 8,616.81 -8,616.81
场地租赁费 9,917.54 9,917.54
场地装修费 3,363.15 3,363.15
设备购置费用 3,989.50 3,989.50 3,989.50
软件购置费用 589.00 589.00 589.0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329.88 329.88 -329.88
土地购置费 8,000.00 8,000.00 -8,000.00
铺底流动资金 5,847.76 5,847.76 5,847.7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 1,300.00 1,300.00 4,966.00 3,666.00
合计 28,672.95 28,672.95 28,672.95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
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
建设期为 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
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
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
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
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
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
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
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
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
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
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
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
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
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光伏行
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
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
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
(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
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
募投项目名称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圆清洗设备 SiC 高温退火炉设备、SiC 高温氧化
建设内容 技术的改进与研发,立式炉管常压化学 炉设备、SiC 外延生长设备、SiC 晶
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相 体生长设备、SiC 水刀激光切割设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积 备、高温 MOCVD(HT-MOCVD)
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HKALO/HFO2 工艺设 设备以及集成电路立式氧化扩散设
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 备、气相沉积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研
发
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资
项目类别 实际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投入金额 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4,725.00 4,725.00 4,72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659.67 8,659.67 8,240.67 -419.00
软件工具购置费 1,587.00 1,587.00 1,441.00 -146.00
样机研发及测试 49,637.00 49,637.00 50,202.00 565.00
合计 64,608.67 64,608.67 64,608.6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超高效
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
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
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
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
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别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 增减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
用
合计 33,438.34 33,438.34 -
(2)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别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 增减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
用
合计 64,608.67 64,608.67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
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
目”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
交汇处西北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
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
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该两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
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捷佳伟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捷佳伟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集资金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457.90; 已累计投入募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6,631.26;
金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4,608.67。 集资金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3,902.8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30%;
金总额比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04%。
截至期 项 目
是 否
末投资 可 行
已 改
截至期末 进 度 项目达到预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 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累计投入 ( % ) 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否 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金额(2) (3)= 态日期 生 重
部 分
(2)/ 大 变
改变)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能电池片设备
(新型半导体掺
否 9,247.21 9,247.21 8,883.90 96.07 2020-8-31 27,870.63 是 否
杂沉积工艺光伏
设备)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
体硅太阳能电池
否 9,726.99 9,726.99 8,079.74 83.07 2021-8-31 32,504.94 是 否
片设备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电池片智能制造 见 附 见 附
车间系统产业化 表 2) 表 2)
项目
是(详 是(详
见 附 15,015.52 15,015.52 6,763.41 45.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见 附
建设项目
表 2) 表 2)
是(详 是(详
见 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见 附
务网络建设项目
表 2) 表 2)
否 27,895.36 27,895.36 28,311.94 101.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否 5,537.91 5,537.91 5,396.91 97.45 2020-8-31 16,363.67 是 否
项目
硅太阳能电池湿 是(详
法设备及配套智 见 附 10,000.00 10,000.00 9,676.78 96.77 2022-9-30 25,484.38 是 否
能制造设备生产 表 2)
线建设项目
括累计收到的
电池装备产业化
是(详 银行存款利息
项目—大尺寸多
见 附 收入、银行理 28,672.95 3,081.09 19,518.58 68.07 2025-12-11 35,227.39 是 否
腔室扩散炉及
表 2) 财产品利息扣
PECVD 设 备生
除手续费的净
产线建设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 106,095.94 106,095.94 3,081.09 86,631.26 81.65 137,451.01
小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泛半导体 否 99,877.18 99,877.18 84,434.44 84.54 2023-05-31 42,942.61 否 否
装备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湿法设备及
单层载板式非晶
半 导 体 薄 膜
CVD 设 备 产 业
化项目)
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二合一透
否 33,438.34 33,438.34 3,735.71 25,056.77 74.93 202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否
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
项目
是(详 是(详
备(半导体清洗
见 附 64,608.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见 附
设备及炉管类设
表 2) 表 2)
备)研发项目
是(详
见 附 64,608.67 13,192.42 13,379.61 20.71 202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否
装备研发项目
表 2)
括累计收到
括累计收到的
否 银行存款利息 51,032.06 101.0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利息收入、扣
收入、扣除手
除手续费的
续费的净额)
净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 248,404.59 248,404.59 16,928.13 173,902.88 70.01 42,942.61
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354,500.53 354,500.53 20,009.22 260,534.14 73.49 180,393.62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
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能电
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
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研发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未达到计划进度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
或预计收益的情
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
况和原因(分具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
体项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
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因该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
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
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
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
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
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
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
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
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
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
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3)
重大变化的情况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同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说明 业化项目:同上(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
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目实施地点变更 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
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
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
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
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
情况
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公司对先进
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
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至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2018 年 8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54.91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万元。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目先期投入及置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
换情况
币 4,260.15 万元。2021 年 8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容诚专
字[2021]361Z0478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4,260.15 万元。
(1)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
币 33,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2020 年 4 月 22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用闲置募集资金 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暂时补充流动资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金情况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
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
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
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
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3,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
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
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
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债券等。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5)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
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
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5 年 4 月 23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5,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进行现金管理情 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况 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
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
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
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2,545.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4.3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项目实施出现募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集资金节余的金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额及原因 民币 556.5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
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
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相关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10.22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向特定对象
尚未使用的募集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95 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
资金用途及去向
入及手续费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7,555.05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其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555.05 万元。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
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
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
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
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 1.5 年,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
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国内营销与
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
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募集资金使用及 月 31 日前完成。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
披露中存在的问 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
题或其他情况 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
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通过租赁厂地
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
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
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
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
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
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
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
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为适应光伏电池多技术路线发展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产品呈现大产能、高效率、产品品类多样化的发展趋
势,公司生产、研发所需车间及场地建设标准需进一步提升;根据募投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项目所需的建
设工程方案、设备及软件购置方案、样机研发及测试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该两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增
加了建设工程费用,适当地减少了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样机研发及测试费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
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
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
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附表 2:
改变后的项
改变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度(%)(3)= 定可使用状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1) 金额(2) (2)/(1) 态日期
变化
高效新型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湿法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设备及配套智能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10,000.00 - 9,676.78 96.77 2022-9-30 25,484.38 是 否
制造设备生产线 业化项目
建设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23,005.37
超高效太阳能电
业化项目
池装备产业化项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
目—大尺寸多腔 4,332.00
建设项目 3,081.09 19,518.58 68.07 2025-12-11 35,227.39 是 否
室 扩 散 炉 及
上述项目累计收到的
PECVD 设备生产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
线建设 1,335.58
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
手续费的净额
永久性补充流动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资金 目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 不 适 用
第三代半导体装
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 64,608.67 13,192.42 13,379.61 20.71 2027-12-31 不适用 (尚未建 否
备研发项目
设备)研发项目 设完成)
合计 - 112,066.57 16,273.51 51,579.28 46.03 60,711.77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
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
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
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
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
(分具体项目) 西北角。(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金额为 24,204.36 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4,468.59 万元。(4)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公司于 2023 年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
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
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
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分具体项目) 日。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
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
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
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
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
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陶龙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