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截
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0,000.00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16,848,500.00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02,830.2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448,669.80元,扣除与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
第000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金额(元)
注1
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未
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合计 931,448,669.80 498,967,538.31
注1: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湖北省通城县重点民生项目,由于可转债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为保证项目工期,经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针对该项目给予了项目
公司4亿元的融资支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
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
——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4日,本次拟延期的“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
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资额(A) 金金额(B) (C) (D=A-B+C)
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
态修复——光谷未来教育 320,000,000.00 3,198,320.32 2,051.36 316,803,731.04
营地项目(一期)
注:利息收入为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武汉未来科技城
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前期主要因为相关手续、市场环境等影响,项目进展缓慢。后由于武汉新城
整体规划发布,武汉新城中央公园项目用地的一部分与长岭山生态修复项目重合,
以及所租用的项目用地相关方就场地交付问题未达成一致,以至于截至目前项目
建设进度仍较为缓慢。经过与各方多轮的推进协调会,项目土地被占用的情况仍
未能完全解决。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
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 杨涛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