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
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汇通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
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94 号)核准,汇通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 券 3,6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 351,544,150.9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应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00
减: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455,849.0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1,544,150.94
加: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462,603.78
项目 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1,493,245.28
减:发行保荐费和承销费进项税 39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110,000.00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110,000.00
加:发行承销费进项税 390,000.00
减:直接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462,603.78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1,493,245.28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1,304,895.33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8,358,085.41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336,485.15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4,246.1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213,409.1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376,519.23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866,928.39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068.3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702,750.00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942,901.07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34,166.10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277.4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92,737.5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35,982,401.04 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及用于投资在建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工程内容减少和施工工程量核减,
从而减少了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形成了一定的资金节余。具体情况如
下: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
结项名称
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6,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5,020.9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051.30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在建项目,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
及相应金额 段,1051.30 万元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结余金额以未
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051.30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建设“高碑店市职教
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公司将为本次在建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
理,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建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专户(101210972186)将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
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为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为80个班,
学生人数40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97.06平方
米。其中:一标段:教学区53,291.22平方米,其中包含基坑围护、地下室1#体育
馆、2#图书行政楼、3#教学楼、4#教学楼、5#教学楼、门卫、看台、田径场及其
他室外运动场地、室外及附属工程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方官镇王马街村
资金来源: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二)项目投资计划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051.30 万元(以资金转
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新项目 新项目计划 董事会 股东会
节余募投项 节余资 节余资 新项目名
计划投 投入募集资 审议通 审议通
目名称 金金额 金用途 称
资总额 金总额 过日期 过日期
保定深圳高
新技术科技
高碑店市
创新产业园
用于非 职教中心
基础设施建 2026 年 4
设项目道路 月 24 日
目 工程总承
工程(深保
包一标段
大道以北)
总承包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且和当地城市发展相得益彰,项目的建
设对于构建和谐平安社会,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既是
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当地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也是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历投标阶段、签订合同、工程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等多个阶段,在上述各阶段中,需要支付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种保证金。随着承接项目逐步
施工,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在投标、施工等各个环节占用了大量运营资
金。
四、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生态环境影响风险
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和震动影响、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等风
险。施工期间,公司将加强施工期管理,进行环保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
措施,确保项目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和要求。
(二)施工与运行期安全管理
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基坑开挖、起重吊装等
环节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项目运行后可能存在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公司
将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安全
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是根据项目建
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其他在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升经济效益,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
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项目节余资金转到公司在建项目“高
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中,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建设在建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保荐机
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刚 董本军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