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兰绍清,女,民革党员,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福
州大学财税专业经济学学士,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福州
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兰绍清 10 10 0 0 否 4
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大经营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
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的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履行规定义务,就公司董事年度薪酬及拟定年
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拟定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述职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积极履行规定义务,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股份、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续聘
核销资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
押担保以及调整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全资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年度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年度及各季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审前审后沟通事
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
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和专业的视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寻找符
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等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
项议案均无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
计情况的进展报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参与年审审计进场前与审计后沟
通会,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
交流,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学习提高,就公司财务
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核心议题与会计师及公
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
职能。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
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在新规要求
下的履职能力,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
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深入公司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
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
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
本人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各类传
媒、网络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发挥本人多年行业经验优势,对公司发展、
财税管理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高度重视,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
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
察工作,积极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
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了畅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体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
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事项外,在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
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
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其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于 2025 年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及能力,其在为公司上市后各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较好地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理人员述职进行了审核,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
部控制、财税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以及管理层
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兰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