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琨,男,中共党员,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获厦门大学管理学学士、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财务管
理、智慧财务管理、公共财务管理领域,已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拥
有十五年企业财务管理与投资银行的实务与科研经历,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全球特许管
理会计师资格以及证券承销发行、投资基金、证券分析与期货交易等从业资
格。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
工商管理研究院副院长,财政部宏观研究人才库入库专家,福建省财政学会
副会长,福建省第二届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福建省第三届会计咨询专家,公
司独立董事、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福州市韦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刘琨 10 10 0 0 否 4
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大经营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
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的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积极履行规定义务,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
好服务。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
注销回购股份、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会计师
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抵押担保以及调整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
保、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年度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年度
及各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审前
审后沟通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就公司董事年度薪酬及拟定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及拟定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述职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等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
项议案均无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
审计情况的进展报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参与年审审计进场前与审计后
沟通会,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
切交流,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学习提高,就公司财
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核心议题与会计师及
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
督职能。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
问,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在新规要求
下的履职能力,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
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深入公司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
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
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
本人经常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各类传媒、网络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事项及其进
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发挥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行业经
验优势,对公司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高度重视,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
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
察工作,积极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
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了畅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体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
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事项外,在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
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
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其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于 2025 年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及能力,其在为公司上市后各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较好地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理人员述职进行了审核,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以忠实勤勉的
态度,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及义务,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有关会
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审核意见,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工作的支持。
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审计
机构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运用自身多年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