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海兵:男,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重庆理工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
副教授;2013年3月至2023年3月,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
会研究与开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教
授;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担任重庆燃气集团独立董事;2019年4
月起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24年至今担任中国
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6月至2025年9月担任重庆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担任重庆天箭惯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重庆仁培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任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
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
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未召开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期间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实际出席1次。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
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的职责。
期间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实际出席1次。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对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等
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审议
了2026年向银行申请融资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项。
(五)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
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
方面。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
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沟
通顺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及时关注公司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现场调研接待、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回复提供建议和意见。不受公司和
主要股东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忠实勤勉、
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
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
定健康发展。
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王海兵
日期:202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