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环)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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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7 日担任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墙股份”)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环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2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
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佛陶集团陶瓷职业中专学校
教师、教务处副主任,广东省陶瓷公司科长、副部长、团委书记,深圳南域艺术
陶瓷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现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建筑材料
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陶瓷协会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
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纵横建科会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
职责。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的情
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陈环      8       8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
效监督。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共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和 1
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共审议 14 项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意见特别职权的情况
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审议时,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
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有效运作;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同
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提出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
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
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积极通
过线上通讯、当面沟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募投
项目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
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本人 2025 年累计
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参加了审议 2025 年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会会议。会前,
本人审阅了相关协议及定价依据;会上,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
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发生偶发性关联交
易属正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五)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在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补选刘卫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收到公司副总裁李树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树志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
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未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
人每年 12 万(含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
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其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和履职能力,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
合理,有利于更好地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诚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
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过程,逐一审查审议全部议案,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客观地提出本人的观点,谨慎地使用本人的投票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提
高履职能力,本人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
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体现个
人价值。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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