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汤临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20: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的审查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
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5 年 1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同时积极参与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余飞涛女士的任职资格。
作制度》《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时刻关注公司经营状况,
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
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2025 年度,公司战略与 ESG 委
员会会议共召开 3 次,就公司首次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以及《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
购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收购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
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
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管理层交流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 15 日,持续
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跟
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
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项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
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
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 2025 年 11 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登记。本人对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独立判
断,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其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
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
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
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四)任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
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五)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继续恪尽职守,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
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汤临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地海洋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