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黄志雄)
本人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
经济师,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
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 年 8 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钠股份”)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
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顺钠股份副董事长;
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
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 年 11 月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 MPAcc(会计硕士)
校外导师;2017 年 1 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 年 5 月至
今担任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获聘为广东上市
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自 2025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出席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议案
的背景等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本人不存在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次 亲 自 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 否 连续 两 次 未 实参加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志雄 7 7 0 0 否 4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
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实参加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否
黄志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0 否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否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事项。本人出席了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在履职过程
中,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经营等角度出发,为公司经
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政治及法律风险提供建议,促进风险防范。
行职责,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召开会议。
《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
任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再
融资等事项与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进行审核并给予建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
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黄志雄 1 1 0 0 否
会议重点对公司再融资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
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
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工作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法律等方面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研发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风险控制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自己的职责。
(一)公司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郭慧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
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黄志雄先生、张晓峰先
生、徐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三年。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选举董卫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李雪琴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并选举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公司高管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董卫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
陈涛先生、周春荣先生和白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兰兰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吴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恩武先生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以上任期均为三年。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审部门工作,提高了内审部门工作质量和公司内部治
理水平。报告期内,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
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利用出席现场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财务运行等情况,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期
间,公司董事会及其它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2
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2025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及讨论,公正、审慎
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水平,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
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科学决策和良性
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