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董南雁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
司规范治理水平。现将本人2025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煤炭科学研究院西安研究院会计。现任西安
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除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或其关联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且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通过出席有关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首次任职至2025年度末,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
人出席了该次董事会,并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阅和独立判断,对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对与欧冠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形。
经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各会议的决议及有关会议材料,本人认为:2025 年度,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所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现场工作情况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通过查阅公司过往内部治理文件、参加董事会、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水平、规范运作水
平和潜在的经营风险等,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关注董事会决议及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共同参加的年度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内审工作等主要事项分别与年审会
计师、审计部负责人等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共同参加的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重要方面的审计工作过程、采用的审计程序和
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最终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同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对
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本人与年审机构、内审部门就公司主要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通过查阅公司过往内部决策文件、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材料,
并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等方式,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规范运作水
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
行职责,不存在阻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定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监督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重点关注公司财务
管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风险防控等核心环节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针
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建议,推动公司优化内部控制
体系,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关联交易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三)资金往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及公司其他关联方等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前述主
体发生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公司资金往来管理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运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密切交流,同时加强自身学习,
提升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水平,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董南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