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李远扬,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圣电
气”)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
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李远扬,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1 年至今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2019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任民盟江苏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联谊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分会会长;目前还担任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6 年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充分、
细致的审核,在会议上明确发表意见,认真审议相关会议议案并审阅有关会议资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
况。参会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积极参与讨
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
观、明确地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题
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
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人职责,规范组织各项工作,共召集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确
保会议程序合规、高效推进。重点研究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度薪酬及考核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常规,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考
核标准科学合规。同时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慎研究,核查相关内容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发展需
求,保障其合法可行。2025 年度,本人圆满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
责,有效发挥委员会职能,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
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证券、财务、内审部门以及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形式,多次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
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
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
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
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
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
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也符合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二)员工持股计划
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草案、管理办法以及人员
名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考察,认为本次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
机制,有效绑定核心人才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激发经营活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对该员
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必要性予以充分肯定,并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出赞
成票,支持公司依法推进实施。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公司业务现状、发展需求及审计工作需要,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
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可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全面核查后,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监
督职责。本人确认,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各方对本次改聘无
异议,后续将按相关准则做好审计衔接配合工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蒋关义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郑培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就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李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