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
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倪勇,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正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数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浙江台州爱仕
达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浙江济民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杭州思亿欧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
任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曾兼任董事会秘书;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浙江雷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2024 年 6 月-2025
年 12 月任浙江恒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2026 年 1 月至今
任浙江丰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2023 年 9 月担任数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4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态
度,在召开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
资料和决策依据,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
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做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
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
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3、《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 18 日
二次会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月 22 日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10 月 24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通过
四次会议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五次会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结果
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薪
酬与考核委员 通过
月 18 日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酬方案的议案》
(五)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实际按时出席 3 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二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通过
月 25 日
次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第三 2、《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通过
月 18 日
次专门会议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四 通过
月 11 日 议案》
次专门会议
(六)现场办公情况
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公司各部门车间,全面了解、
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
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
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
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
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切实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
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主动、有效、独立
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如下:
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在审议以上议案之前,就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并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在审议之前,就相关交
易的详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
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
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了董事会,对报告的编制过程做了充分了解,审议了相关议案及定期报告并发表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以上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促进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进行了交流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关注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同意审
计意见。会上严谨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
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