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3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易君健)
本人易君健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易君健,男,1978 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05 年 7
月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07 年香港中文大
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11 年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
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
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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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5 年度 2 月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会议 1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审议前,
本人均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动态,深入分析议案的经济合理性与战
略价值;会议期间,积极提问并参与讨论,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或弃权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 出 席 董 事 会 次 委托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数 数
易君健 11 11 0 0 5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门会议 6 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工作,侧重从经济效率、长
期价值与激励相容等理论视角出发,为相关决策提供分析框架与专业建
议。具体情况如下:
案。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99.9733%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本人着重评
估交易的商业逻辑、定价公允性及其对公司产业链完整性与长期竞争力
的影响,认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利益,程序合规,未损害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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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在内的共 22 项议
案及报告。在履职中,本人不仅关注财务数据的合规性,更注重结合公
司经营战略,分析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业务结构健康度与潜在风险,并对
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进行审慎评估,以保障财务信息的决
策有用性。
管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及选举十一届薪委会主任等共 6
项议案。本人从激励理论出发,重点关注薪酬与考核体系能否有效统一
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的长远利益,评估薪酬结构的合理性,以促进公
司治理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提名委员会主任、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审查议案在内的共 8 项议案。履职过程中,本人从
公司治理理论与人力资本视角出发,重点关注高管候选人的专业素养、
行业经验、管理能力及其与公司战略转型需求的契合度,致力于推动公
司构建专业高效、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为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
障。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 15 天,参与调
研 4 次。调研范围覆盖公司多家重要子公司,包括柿竹园公司、远景钨
业、郴州钨公司、新田岭钨业、株硬公司、株钻公司以及金洲(昆山)
公司等。通过深入生产一线实地察看工艺流程、设备运行与质量控制情
况,并与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一线员工进行多场座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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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本人进一步了解了公司在钨资源开采、冶炼加工、硬质合金生产及
高端工具制造等环节的实际运营状态。
(四)参加培训学习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紧跟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的
最新动态,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 4 项专题培训。主要包括:任职
初期参加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中钨董事会建设
专题培训”,以及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上市公
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实务”直播培训、关于“新公司法资本制度要点与董
监高相关责任”的专题直播培训。通过系统学习,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
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规范运作、ESG 信息披露框架以及新《公司法》
修订要点的理解,这些知识为本人更精准地把握监管要求、更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有助于将宏观政策导向
与公司治理实践更紧密地结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通过严谨审议议案、
督促规范信息披露、关注投资者沟通平台等途径,致力于确保公司决策
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与参与权。为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董事、高管履职的
积极性与创新性,降低其因履职可能引发的个人法律风险,增加投资者
赔偿来源渠道,建议公司研究并为全体董事和高管购买责任险,形成
《关于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关注公司业绩说
明会召开情况、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投
资者关切,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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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
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情况、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
开展情况等审计工作进行交流,及时听取相关汇报。对报告中财务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独立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事会办公室)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
本人通过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各
职能部门、业务部门沟通顺畅,为本人顺利履职提供了有效保障,不存
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包括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现
金收购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多项重大关联交易。在对这些
事项进行审核时,本人详细审阅了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报告、独立财
务顾问意见、交易协议等关键文件,并特别关注其估值方法、参数选择
的合理性以及交易对价的公允性。从产业经济学与公司战略的视角出
发,本人重点分析了上述交易在延伸公司钨产业链、保障原材料供应、
发挥协同效应方面的潜在价值,并评估了其可能带来的财务影响与整合
风险。经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巩固竞争优势,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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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在审议公
司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
时,本人不仅关注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性要求,还着重分析
了报告中所反映的营业收入结构、毛利率变动、研发投入强度以及现金
流状况等关键财务指标,试图从数据变化中解读公司的经营质量、市场
竞争力及未来成长性。基于审计委员会的预先审阅及与审计机构的沟
通,本人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同时,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内控评价
的范围、方法及缺陷认定标准,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了合理保障。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聘用 2025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此之前,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
了对接洽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团队配置、审计工作计划及独立性
的评估过程。本人重点考察了拟聘机构在制造业、特别是金属新材料行
业的审计经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以及风险控制水平。经审查,本人认
为该聘任决策程序合规,所选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通过定
期查阅公司公告、关注监管部门动态及投资者反馈,本人督促公司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年度能
够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股东会决议、收购资产以及关联交易等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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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内容准确、完整,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或披露不实的情形,
有效保障了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维护了资本市场的公开、
公平原则。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系统评估了公司 2024 年度的整体经营成果与财务结构,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程序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
定,在内容上兼顾了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
于增强股东获得感,稳定投资者预期,更能向市场传递管理层对公司未
来盈利前景与财务稳健性的坚定信心,从而在推动实现股东长期价值最
大化的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
(六)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相关
议案所涉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与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该激励计划的
实施,有助于将核心骨干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深度绑定,有望持续激发
团队活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审慎、
勤勉的履职原则。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注重将经济学研究中关于资源配
置、激励设计、风险决策的理论框架,应用于对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并
购、治理机制等重大事项的分析判断中,力求超越短期财务表现,从宏
观趋势和长期价值创造的维度提供独立意见。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深入开展现场调研、保持与内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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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的有效沟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与战略建议
职责,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决策科学性的提升。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
断深化对公司业务与所在行业的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将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就可持续竞争策略、数字化转型、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
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护航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而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应有的专业力量。
独立董事:易君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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