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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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树文)
  本人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
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王树文女士,女,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
生,美国康涅狄格公共政策博士后。1984 年 7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中国海洋大
学工作,历任公共管理学院、法政学院副院长,MPA 中心副主任;先后获得助
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及职称,1989 年评聘为教授;2013 年至今,对外
经济贸易大学任教,历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研究院副
院长。截至报告期末,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
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讯方式)                   事会会议
王树文     6        6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
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投票。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
不断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运作规
范。
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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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
会议及相关工作,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为公司
规范运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人对公司《关于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对公司“202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
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不定期实地考察、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
场的核查与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 2025 年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为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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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股权事宜进行了详细研讨,并出具了《凯
涟捷并购项目尽调及可研工作关注事项的提示》《顺酐及其生产工艺》等工作报
告,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
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
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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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工
作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资
料提供及时、详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相关情况
股份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
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披露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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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臭
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本人事先已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续聘原因,就大华的审计服务经验、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且合理,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
  (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学清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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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重组之收购凯涟捷股权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
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
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
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
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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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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