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千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11: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及按绩取酬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业内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履
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酬,公司不再向其额外支付董事津贴或薪酬;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一)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行业薪酬水平、岗
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三)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等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
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人事部门会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本制
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在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评
价后按既定比例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当年绩
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
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
部分。公司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的权利。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百纳千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