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月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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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顾月勤)
  本人作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
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本人顾月勤,197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0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上海
立沪五金弹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福立旺精密机
电(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福立旺精密
机电(中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福立旺精密机电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福
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万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
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加董事会会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议
顾月勤    7     2     5      0     0      否      2
  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 2025 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意见和
建议,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管理、督促及指导内审部门等相关部
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审计会计师沟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
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
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
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严格审议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
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
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
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证券部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其他方面情况的窗口,公司通过
证券部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
料,及时解答独立董事的疑问,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情
况,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
况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证券部均及时给予提供,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
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非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查,相关薪酬的支取符合程序认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于上述聘用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审议通过。经过审查,
一致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情况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
运作、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和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在 2026 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
范运作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
损害,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
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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