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将
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刚,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总所管理合伙人、安徽分所负责人,2004-2008 年,任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2008-2011 年,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所长助理;2011-2024
年 10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副所长、所长、党支部书记。
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则所要
求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陈刚 2 2 亲自出席 均为同意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陈刚 0 0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
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0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对于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对有关议案的执行等问题提出了建
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就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
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首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代表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
定的期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事培训证明,持续研习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重点跟进最新颁
布及修订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公司科
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设有独立董事专门邮箱,投资者可以通过邮箱与独立董事进行交
流,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提问情况,注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除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公司了解外,还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个人的专业知识经验,主动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
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等关键人员保持沟通,
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财务情况、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
了专业的见解与建议,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阻碍、
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
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必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规定的
时间通知独立董事并及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应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应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应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披露相关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应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司财务总监。在续聘财务总监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通过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进行事前审议,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应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召
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审议,
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财务总监进行了事前审议。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提名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有
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 2025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报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
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象获授权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
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规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
助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建设性思路。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