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陈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鹏,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决策监督及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鹏,1971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1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青岛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会计;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2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青岛益佳海明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1 月至
年 3 月任青岛新汇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
兼任青岛黄海学院教师;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隆程发展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运营总监;2024 年 7 月至今任青岛克丽奥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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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召开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本人认真审阅
各项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必要时主动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与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沟通,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充分信息,并在董事
会审议时就相关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
相关的董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
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委
员会会议 4 次,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对需要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前置
审议程序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会议审议的议案涵盖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等事项。本人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业绩补偿情况、
资产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
了重点审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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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出席并形
成有效决议,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等重大事项进行前置审议,确保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的公允性及合理性、财
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就以下事项与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第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交流,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核算的规
范性、资金管控的安全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关键事项,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向、重点检查内容给予专业指导;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开展预沟通,明确审计重点与工作要求,并在审计实
施过程中,就重点事项保持持续、高效沟通,动态监督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切实
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保障其知情
权与参与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两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出席,与参会中小投
资者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将中小投资者的合理
建议反馈至公司管理层,推动公司在合规前提下优化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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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各类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子公司管控及其他重大
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交流,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年审会计
师就审计工作相关事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对接,切实监督审计工作规范有序
开展;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经营管理层就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常态化沟通,持续
推动子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了本人作为会计专业独立
董事的专业监督与指导作用。
公司管理层以及证券部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送达相
关会议文件,专项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使本人得以全面、及时掌握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各类重大事项的
实际进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下列重点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并开展重点核查,确保公司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规范有效,薪酬考核机制公平合理、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为下属控股公司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热管理”)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为国创热管理追
加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以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创热管理逾期归还 1,850 万元借款本金及产生的相应利息,公司已按规定
披露进展公告。本人将持续跟踪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收回借款本金及利
息,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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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时亦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符合公司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计专业专长,通过常态化沟通对接、专业化监督指导,强化对公司财务管理、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的监督力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及风险防控能
力,切实保障审计工作质量,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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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深化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协同联动,推动内
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发力,提升审计监督实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股东权益
保护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支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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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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