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潘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潘峰,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峰,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
兆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他人出席的情况,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4 次。会议期间,本
人认真审阅每项议案材料,结合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就
议案内容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董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外,本人对其他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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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
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忠实履行职责,每
次会议均能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且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
部门工作报告,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内控机制运行有效。
郭科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进
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审议了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等重大事项,就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保障公司重大事项合
规可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就以下事项与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第九次会议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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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进展,通过审计委员会听取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且每季度听取关于
内部审计计划执行以及内审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通过常态化的沟通汇报机制,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内控机制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多
次开展沟通交流。审计进场前,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等内容进行预沟通;
审计执行过程中,就关键事项实时开展专项沟通;审计意见出具前,就审计工作
完成情况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全过程、持续性的沟通交流与监督检查,切实保障
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并按期完成,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见和诉求,并就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予以积极回应。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举
办的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专项沟通会议等方
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及重大事
项进展与落实情况。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积极配合,提前筹备会议材料、统筹安
排座谈调研、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障了各项履职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的职责,就公司发生的下列重点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为下属控股公司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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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热管理”)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为国创热管理追
加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以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创热管理逾期归还 1,850 万元借款本金及产生的相应利息,公司已按规定
披露进展公告。本人将持续跟踪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收回借款本金及利
息,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会成员需增补
一名非独立董事,同意补选郭科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
员会对郭科彬先生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进行了前置审查,认为郭科彬先生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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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全面参与公司治理、决策监督、投资者交流等各项工作。通过全程参与各类会议
审议、开展现场调研核查、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等方式,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与专业咨询价值,不断提高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监督、深化沟通协作为核心,持续加强法律法规与行业知识学习,聚焦公司重
大决策、财务规范、内控执行等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深化与各方的沟通协作,不
断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始终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供
有力支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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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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