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永绿
本人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和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客观判断、谨
慎评议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动,慎重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在法律实践、风控管理、
合规治理等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关注行业动态和公司市值表现,
多次亲自到公司现场考察,到供应商现场调研,为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治理献策
献言,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黎永绿,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华南师范大学哲学学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云浮中学教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初级合伙人;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
师、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第六届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襄阳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总共 10 次,本人参会 10 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
议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和独立判断,认为这些事项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
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报告期内股东
会召开次数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第四 2. 审议《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 同意
日
次专门会议 占用及其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五 同意
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次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 同意
次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监督核查职能。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是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之一,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意见类型
审计委员会 5 5 同意
提名委员会 1 1 同意
战略委员会 2 2 同意
(四)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地沟
通,听取会计师和内审人员的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和意见建议,了解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结合在法律法
规、风险识别、防范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增强公司法律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内控体系
建设。本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
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考察、会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战略决策、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审议股权收购项目、
关注资金管理使用、审视公司治理结构等事项,并就制度修订与完善、风险管控
和合规治理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另外,本人关注适时更新的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及其影响,参观调研多家设备和元器件供应商,了解产业生
态、经营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并结合自身在法律领域方面经验,与公司共同探讨
和分享,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指导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线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广大投资
者、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
决策,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指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
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 2025 年任职期内,
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和真实性,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没
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确定以 31.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1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74.4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经审查,自容诚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小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
刘小龙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
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位的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八)并购重组情况
本人就公司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估
和定价、《股权收购协议》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谨慎研判。经审查,本人认为公
司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业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
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与观
点,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做好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机会,多方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关注公众媒体报道和投资者关切,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及时解答和反馈本人所提出的咨询和关注的问题,以方便本人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和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帮助和支持,
尊重并采纳本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六、总结和计划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职责,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文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和合规治理,充分发挥客观、独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秉承客观、公正原则,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黎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