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戈夫(换届离任)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5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任职
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广西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历任广西大学
MBA 教育中心主任、自治区政协常委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一方企业诊断策
划研究中心主任、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自 2024 年 8 月至今任南方黑芝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概况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姓名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梁戈夫 2 0 2 0 0 否
本人对公司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
职责,对报告期内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一届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职业操守与履职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专业素养、从业经
验与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戈夫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