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忠实行使了独立董
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5 年度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
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和材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对公司规范运作、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陆晖,中国籍,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深圳海关风险、通
关、统计、人事政工、综合、监审等岗位,兼职深圳电视台特约评论员,现任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负责互联网、金融、不动产、知识产权类的民商事诉讼,以
及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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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
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
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
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补人选提出建议。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合理提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从
而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保持与其他独立董事特别是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沟通,就重大议题、关键财务数据等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
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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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约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询问、沟通公
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强调公司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要符合合规
性要求。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内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公司有
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审阅
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单位的
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
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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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利润分配事项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核,鉴于公司截至 2024 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
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计单位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员工持股计划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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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撒文化有限公
司和深圳凯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
及公司本次所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六)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
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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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证券部工作人员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陆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