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以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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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
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邢以群,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省建
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本年应参   实际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7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4    0   0    否
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各项议案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
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运用个人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本人以审慎态度行使
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次,委托出席会议 0 次。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对其他
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
性和科学性。
次,委托出席会议 0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
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
季报、中期报告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半年度、季
度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
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次,委托出席会议 0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
间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人
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度及其实施,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有效协调。在年度审计前后多次就审计工作计划、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推进审计工作,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
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
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保证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
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抽查公司直营门店和加盟店的实际情况,详实地听取了
相关人员的汇报。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
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董事会会议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
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发表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以群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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