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任职期间(下文简称“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
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职期间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荀恩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语言大学信息科学院院长,语言智能研究院院长,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计算机学会名词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特聘研究员。此前曾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副研究员,2001 年-2003 年通过“香港引
入优秀人才计划”,曾发表研究论文数十篇,主持多项国家 863 计划和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承担多项部委和公司合作项目。主要研究领域为人工智能,自然
语言处理等。包括汉语语义计算和语言资源建设,主持开发的 BCC 语料库,是国
内最大的在线语料库,为语言研究和开发的首选语料库。提出了用于汉语语义分
析的意合图理论和构建方法,带领团队揭榜工信部人工智能重大攻关任务,在多
个领域开展汉语语义理解落地应用工作。自 2021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
委员或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
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
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
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实际出席 5
次;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任职期间本着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地阅
读、仔细地研究和谨慎地思考。在召开会议之前,对于有任何疑问的事项,都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咨询,索取了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有不同意见及时
提出。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
有些议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对议案按照本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本人
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自认为尽到了独立董事
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
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
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
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的机
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
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在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20 天,主
要对公司对关联交易、公司经营、公司战略等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按时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
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
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重点关
注了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信息,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参与审议以上
报告,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
自我评价,并编制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
贯彻落实,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先生决定卸任公司总经理职位。离任后,李跃章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并履行副董事长职权,重点推动战略落地执行工作。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
年度由董事长高勇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曾诚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轮值),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未
重新选举前可连任。选举段立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出席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作出同意表决,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作出同意表决。本人出席并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作
出同意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付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
履行应尽的责任。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荀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