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有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
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亦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会议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会议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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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