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正华作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
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正华: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本
人曾任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广东省肇庆地委党校法
学教员,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中山大学法学院副
教授,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对 2025 年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委
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
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及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本人均按照规定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了
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分别发表了审议意见:
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
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内审人员及会计师介绍审计情况,关
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公
司管理层、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同时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考察检查等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7 天。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考察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重
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本人通过电话和网
络通讯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行使表决权。
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作出决策所
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
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举办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增资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分别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认真审查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
明文件、业务规模和诚信记录。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作出监督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
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理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均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议了《关于核定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标准薪酬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结果及年度薪
酬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决策,就相关问题开展充分的沟通,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
作与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坚
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以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依
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
通与交流,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