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龙子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龙子午作为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龙子午: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获得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武汉轻工大学师德标
兵、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入选武汉黄鹤英才计划,担任湖北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盟秘
书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现任
武汉轻工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深入了解情况并审慎考虑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有
弃权或者反对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财务运作、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
审阅。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的必要
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
地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现场工作累计达到15日。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
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
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议案,对
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的情况。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认真研读公
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资料。同时,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进
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
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治理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
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
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的通知和资料,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积极运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高效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
开展供应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
及未来发展所需,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
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相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本人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
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
述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信誉及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本着独立
客观、勤勉尽责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
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龙子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