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潘青锋
作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 年度,我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潘青锋,女,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绩效评价
师、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现任阳泉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经费
绩效科科长(外聘专家),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
会委员。自 2023 年 11 月任华阳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全
年,在公司现场办公 24 天。
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报告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潘青锋 7 6 1 0 否 2
报告期内,我因参加山西省人大重要会议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姚婧然女士
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
提出异议。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
程序,其它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
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
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
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
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
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召集或出席全部会议,认真研究
会议文件,积极履职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支持。
本人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审议公司聘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推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建设与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运作。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及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业
务经验情况充分沟通,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指导修订《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公司建立健全科
学高效的内部审计与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取消监
事会后,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承接相关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
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指导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阳煤财务公
司 6.9%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确保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指导制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
益,推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指导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阳煤
财务公司 6.9%股权暨关联交易、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指导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与控股股东续签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与控股股东签订七元矿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
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合法利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七元公司、泊里公司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
规划、资本运作及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治理及生
产经营情况,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在公司 2025 年相关决议及报告编
制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关注
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与进展,推动审计过程中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会议召开前精心准备、及时准确传递会议
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积极组织
独立董事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帮助及时学习最新法
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阅,听取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说明与介绍,对相关事项均审慎投赞
成票,未提出异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阳煤财务公司 6.9%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等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动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情况,因两位副总经理工作变动,建议公司选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聘任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
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总
工程师和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三)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财务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
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丰富执业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对公司
经营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执业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
要。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立足公司目前运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规
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
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积极与证券部、法审部沟通,梳理监督修订各项制度,公司经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
多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交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
极协助解答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
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
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作
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将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党群部门保持沟通,
履行好提名委员会职责,为公司选好人、用好人把关。
独立董事:潘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