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鹏程)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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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鹏程,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经济法专业硕士、清华大学 EMBA 硕士。曾任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
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权益合伙人。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独立、客
观地进行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地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
案资料,就审议事项与公司进行必要沟通,为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审议过
程中,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能力,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本年度,除需回避
事项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孙鹏程      4     4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认
为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度财务审计事项,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持续推动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持续监
督审计计划的执行与落实,切实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本
人就年度财务审计事项中的重点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有效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忠实勤勉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工作机会,现场考察公司经
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现
场会谈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确保能够
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适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发挥监督与指导作用。在本人履
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能
够精心筹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传递,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履职条件
和有力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参加公司
股东会,向中小股东汇报年度工作情况,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
层共同回应中小股东关切。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
长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
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
观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真实情况。上述报告均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续聘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决,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
考虑了地区、行业、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的
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此外,本人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议案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诚信、忠实、勤勉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的提升,
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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