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唐炎钊)
作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唐炎钊,男,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
学硕士学位;
管理学博士学位;
事组织管理、基层管理工作;
资的理论研究及评估工作;
大学学习,并于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美国百森商学院作访问学者。现任厦门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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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共 9 次会议,2 次
股东大会。其中,九届六次董事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其他 8 次董事会均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表
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情
参加 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专门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 亲自出
委员 以通讯 以现场 本年度
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席股东
会次 方式参 方式参 应参与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的
数 加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唐炎钊 7 9 9 9 0 0 0 2 2
(二)会议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尽力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
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专业能力及
工作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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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专业化履职及高效决策
起到了支撑作用。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
议,对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24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及独立董事薪酬进行审议;其
中涉及独立董事薪酬,本人回避审议此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公司生产
经营、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计划等情况
的汇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在报告期内按时出席了全部
会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各项会议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履职过程中,本人以严谨审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提交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本人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认
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定
期召开年报沟通会议,对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建议,并审议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确保公司2024年度报告按照计划及时披露。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自查,对前期贸
易收入确认进行梳理和整改。期间,本人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持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以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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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沟通,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
提升财务核算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敦促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认真听取股东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
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
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
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
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
汇报,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发挥自身业务专长,
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福建省上市公
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新规与监管政策,
提高规范履职的意识及能力。
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内控制度建设等,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现场、通讯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年报审计
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密切关
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媒体报道等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切实督促公司提升
规范运作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4 年度公
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成员业绩考核及年薪结算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
项、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名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进行了重点关注,对相关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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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不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在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季度
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期间的财务报表及相
关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此次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复核,持续强化公司财务核算、内
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本人事前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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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等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共选举董事 1 名、聘任副总经理 3 名、
聘任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情况
班子业绩考核及年薪结算方案》;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的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年薪报酬能客观、真实地
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
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无异
议。建议公司可考虑具体情况和行业企业的做法,逐步完善公司高管的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高管的经营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
均能够严格恪守并切实履行在报告期内作出的相关承诺,对于持续至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亦能按要求全面落实,未出现违反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4 份定期报告及 42 份临时公告,确保信息对称、
公平,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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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
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在内控自我评价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均未发现涉及财务报告或非财务
报告的内控重大缺陷。
(2023年修订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重点围绕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权、
董事任职与履职规范、议事表决程序等核心修订条款,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修订草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与治理情况,对制度修订的合规性、合理性、实操性进行独立核查与判断,确保
修订内容与新《公司法》等法规政策的具体要求契合的同时适配上市公司治理的
实际需求。
经审查,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5日完成相关治理制度的
修订及审议程序,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决策
权限等关键内容,完善了董事履职规范与责任要求,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
保障,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深入了解公司情
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
自评称职。
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恪守诚信,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本人将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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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努力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
经营绩效。同时也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和
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
伐,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及其他相关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LS 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创建新的增长点,以更
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炎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