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其东)
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温其东先生,汉族,1982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国照明电器
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首席研究员;2023 年 12 月至今兼任中国城
市科学研究会低碳照明研究中心副主任;2024 年 6 月至今兼任国际照明商业联
合会 CILCA 执行会长;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温其东 13 13 0 0 否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忠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会议出席方面,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未发
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公司召开的每一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共参加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支持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履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职责,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听取
其对经营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中小股东普遍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及治
理结构等核心议题,并表达了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期待与关切。
基于上述调研所得的分析结论,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
分沟通,就公司当前的经营模式与未来发展路径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与优化方
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与风险管控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
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剥离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持续亏损及发展前景不明朗等不确
定性因素,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此举有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规避不良资产对
未来经营业绩的潜在负面影响,减轻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负担,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战略;通过优化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为长期
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及询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相关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
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收购系公司基于长远战略
规划的重要布局,在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拓宽业务领域、提升产业协同
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收购将为公司
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有助于拓展公司战略业务版图,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有利于缓解公司营
运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扩大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
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处
置部分闲置资产,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与配置灵活性;同时能
够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从而增强企业盈利能力。随着公司资产结
构持续优化、成本有效控制和运营效率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
强,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严谨地查验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了上述报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的
委员,经过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沟通及交流,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遵循职业
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较高的
业务水准和专业能力,因此在上述会议表决中投出同意票。同时,本人认为,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保持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
选王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兴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董建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查,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刘永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流程合法合规,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符
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的上述议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员、经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有效配合与大力支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与决策,始终秉持审慎、忠实、勤勉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
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恪尽职守,不断提升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切实
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温其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