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59: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畅联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统一,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与贡献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四)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薪酬策略及实际经济效益情况,结合市场水
平、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要求及指导意见等,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五条 依据工作性质不同,公司董事划分为:
  (一)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聘请的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和独立性的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发放原则:
  非独立董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可以按照其职务,根据公司相关
规定领取薪酬;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六十。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
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
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
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
  第十五条 薪酬与津贴涉及的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并实施。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畅联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